处方药网售将全面开闸 5000亿零售市场格局重构背后属地配送成焦点

2020-11-18 11: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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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8日讯(记者 李震) 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展示处方药信息。这意味着,截止到本月30日,如果此次征求意见顺利,几经波折的网售处方药在政策层面终于被认可。

  对此,部分药店人士认为,网售处方药的推进,如果政策尺度过大,导致监管不到位,带来安全用药隐患的可能性极大,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

  最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网售处方药业务,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这意味着,具有实体性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具有网上销售处方药的资格。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说,考虑按照《药品管理法》总的原则,网售处方药的主体,必须首先是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企业,线下有许可证,线上才能够卖处方药。考虑到网络销售处方药的特殊性,对网络销售处方药规定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主要是确保处方的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另外,在配送方面,必须要符合药品质量规范的要求。

  虽然《征求意见稿》中就处方安全性、用药安全性做了相关规定,但部分药店人士仍然认为,风险还存在,应该实行属地化下单、配送。

  部分药店人士认为,结合我国现行药品监管体系,应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按照区县行政区划设立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配送(储存)仓库,并采取“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模式,方可进行药品网络销售和线下配送,能最大程度保障安全用药。

  药店人士举例,一位在内蒙古热顾客,网购了一款药,如果从云南配送,那么配送环节中时间长,路途远,对用药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药店人士认为,药品网络销售一直是药品监管的“重灾区”,多年来处于事前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只能在被动的在发生问题后事后追责。如果脱离以区县行政规划为半径的现行药品监管体系来放开处方药网络销售,基层监管部门将疲于奔命且难以达成监管效果,消费者维权也将因成本高昂变成一句空话。

  “试问,个人消费者在网络购买处方药后,如果出现用药安全问题,如何到远隔千里万里之外的药品网售企业注册地去举证和投诉?”药店人士称,药品是特殊商品,不容许试错!处方药管理和使用不当给民众的生命和健康带来的伤害往往不可逆转,必须慎之又慎!

  医药界人士认为,如果网售处方药真正放开,那么,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的份额将实现重构。2019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整体规模约5000亿元。

  同时,不具备实体经营性质的互联网医药企业也将加速落地线下实体店,全面布局线上线下的经营和销售。

  1998年,国内首家网上药店“上海第一医药”开业,到2005年京卫大药房获得第一张医药电商牌照,再到当前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平安好医生、以岭医药商城等等行业巨头的出现,已点燃零售药品市场竞争的火苗,医药界人士分析,此次网售处方药的全面开闸,势必加剧整个零售药品市场的竞争格局。

责任编辑:吴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