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药企被罚,涉中药饮片约占七成
鲁网9月16日讯 9月15日,健康时报记者从四川、广东、江西药监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发现,15家药企被罚,最高处罚46万元,而涉及中药饮片被罚的约占七成。
此次涉及的中药饮片被罚的有制川乌、黄精、天冬、砂仁、槟榔等,被罚的原因有性状不符合、饮片未切制、水分、含量测定不符合等。
9月14日,四川省药监局公示了8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广东省药监局公示了6家药企生产销售假劣药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江西省药监局公开1家因未遵守GMP被行政处罚信息。
其中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谷维素双维B片,经检验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合计罚没款46.51368万元。
此外,还有四川九兴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黄精、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黄精、深圳市明华堂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假药砂仁等14家药企被罚。
“令人担心的是,这些中药饮片或许会流到医院或药店,最终使用者是患者,其质量关系到中医的疗效,是治病救人的生命线。”南京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医科主任魏睦新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近年来中药饮片质量问题频发,有多个原因。
一是我国中药饮片企业数量多,部分企业规模小、综合竞争力弱,有的饮片公司不具备检测条件,或有的为降低成本,减少了检测环节。
二是有的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出现滥用农药、滥施化肥现象,造成农残、重金属超标,一些药材没有做到就地生产,不按规定季节和部位采收,难以达到药典标准。
三是当前中药资源相对紧缺,供求关系紧张,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以次充好、以假冒真。
四是缺乏统筹管理机制,中药饮片从种植、加工、到市场呈现的是分散管理,没有一个部门集中抓,长效管,每个环节管理。
五是中药材有的品种医院或诊所自行采购,尽管有药典标准,饮片标准,但是采购人员并没有按照标准。仅仅凭手抓口尝,加上价格因素考量,这样难免有不合格药品会流入终端供应环节。
“中药饮片作为中医基础治疗的药物,与化学药物具有一样的性质,治疗对象都是患者。”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陆洋教授曾在接受健康时报采访时表示,近几年来看,我国中药材的种植和中药饮片的推广力度逐年递增,且扩张速度较快。但目前来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行业比较混乱。
陆洋建议,尽快建立大宗中药、常用中药的期货交易市场,可对中药材、饮片进行实时供货量、存储量、预计量、使用量的统计。另外,我国大量的饮片在进入医药后价格受到限制,天然的药材与化药不同的一点是应该有一个“优质优价权”。同时,提高中药饮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国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工作要点后,截至目前,江苏、湖南、贵州、海南、江西、湖北、安徽、江苏、山东、甘肃等多地都已经相继出台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但把方案落实,真正起到规范行业的作用,还有一段路要走。(健康时报记者孔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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