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下月启动大病保险 最高限额20万
11月29日,记者从济宁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上了解到,济宁市作为省人社厅确定的6个试点城市之一,将于明年1月起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方案与商业保险合作协议将于12月底前上报,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目前,济宁市已经起草了具体实施方案,近期将会正式出台文件。在资金筹集方面,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明年筹资标准为人均20元,参保城镇居民不缴费。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累计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医疗费,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将实现筹资标准、保障范围、支付标准、招标管理、承办公司、资金监管六统一。政府将通过招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业务。
据悉,目前济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03万,城镇居民105万。实施了医疗保险“一证通”,参保人员可在全市167家医院住院治疗,不必办理转诊转院,出院时仅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县市区社会保险部门结算。同时,通过完善支付制度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加大了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医保住院病人14.7万人,共支付医疗费12.2亿元,做到了按时足额报销。
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目前济宁已与济南、青岛等6市的31家医院联网,参保职工住院可在当地即时结算。下一步,济宁市将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明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当前的20万提高至25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提高至13万,有效缓解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责任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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