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缴180元最低缴20元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李希峰) 2013年度日照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月起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持续到今年12月底。据了解,医保缴费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日照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按照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居民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日照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
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首次参保登记时,须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
城市低保对象需同时提供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重度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伤残证明等级不清的,由区县以上残联出具等级证明。已参保居民的医保续保工作同时进行。
居住在社区的城镇居民,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城镇居民到就近社区或街道(乡镇)人社所、县医疗经办机构等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的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续保居民持续享受;城镇新生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
责任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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