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新农合大病补偿800万元778人受益
鲁网11月28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目前,费县已补偿重大疾病患者778人次,报销798.26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大病农民的就医负担,深受群众欢迎。
“新农合政策就是好,我这病全靠新农合救命,感谢党和政府,真是不知让我说什么好啊!”接过慢性病卡,刘庄羊角湾村民代夫东激动地对前去采访的临沂市行风热线栏目组及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感慨而发。
代夫东家五口人,父母已年迈,平日靠自己打零工维持生活。 2010年查出患尿毒症,透析治疗花费 72090.94元,新农合补偿 56991.68元。 2012年 8月实施肾移植手术,术后需口服抗排异药物,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为他办理了门诊慢病补偿卡。“由于家中经济条件差,以前肾功衰透析每两个星期做三次,效果很孬,现在新农合将这个病列为重大疾病报销范围,还提了报销比例,我坚持每七天做两次透析,直到现在做了肾移植手术,我的病彻底得到了救治。 ”代夫东高兴地说。
为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因大病医疗费用高而致贫、返贫问题,切实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临沂费县自去年开始实行了新农合大病补偿政策,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单纯性唇裂、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 9个病种的基础上,将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门诊、住院补偿比例统一提高到 80%。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发生的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门诊费用可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回本县审核报销。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在新农合报销 80%的基础上再按照 2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并建立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服务,使参合患者及时得到补偿。截至目前,我县已补偿重大疾病患者 778人次,报销 798.26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大病农民的就医负担,深受群众欢迎。(孙文燕 李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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