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总结好中医战“疫”的独特经验

2020-08-10 16:46:00 来源:光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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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脉】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坚持中西医结合,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中医药在抗击疫情中深度参与患者救治工作,彰显了特色优势,成为此次疫情防控的一大亮点。我们应该加强中医药文化自信,归纳总结中医药防治突发疫情的成功经验和风险防控方法,完善相关医疗卫生制度,为以后做好每一次疫情防控提供借鉴和帮助。

  回顾此次疫情防控,中医药已经形成一整套理论和实践体系。传染病在中医体系中属于“疫”的范畴,中医药在防治瘟疫的过程中充分总结了不同传染性疾病具有特异病原、传染途径、流行规律、家族聚集特点、侵犯特定脏器的特点及具有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大条件,其治未病、辨证论治等理论为新冠肺炎的防治起到理论指导作用。中医药在长期防治传染病的实践过程中形成很多有效的经典名方,例如从《伤寒杂病论》经典方剂中优化组合的“清肺排毒汤”此次疫情期间在10个省份推广,临床有效率达到95%。实践证明,中西医结合在新冠肺炎的诊疗中有缩短病程、既病防变的疗效。

  这次疫情告诉我们,要建立传染病救治中西医协作机制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制定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完善中医药诊疗体系。要做到重心下沉,实现属地化管理,形成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防控格局,更好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此外,我们还应完善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控层面的法律,使其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参与疫情防控。

  提高当下及未来中医药在突发卫生事件中的参与度,需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正建立中西医并重的医疗卫生体系。比如,在预防、诊疗、康复三个阶段给予中医与西医平等地位和救治机会;对中医药理论、实践按照自身规律进行体系化梳理;增加中医药医疗机构数量,培养中医药诊疗、科研、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并以中医药规律制定考核、评定标准;制定符合中药继承和发展的鉴定和新药注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中医药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优化中医药的临床诊疗和研究力量的协同性。我们一方面要提高医疗机构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将中医药救治延伸至疾病预防干预期、治疗期、康复期;另一方面要强化中医药科研创新力量。应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的资金投入,开设中医药创新课题,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专家积极参与科技攻关任务。建立临床诊疗与科研机构信息分享平台,共享诊疗信息和科研成果,从而增进临床诊疗和科研力量的协同性。在医疗机构完善临床数据积累与总结的前提下,科研机构获取新冠肺炎的中医临床特征及其演变规律,研究有效治疗方案和药物。并建立配套安全系统,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和国家信息的安全。

  中药材种植和供应跟不上,会影响中西医结合诊疗的效果。应建立健全中医药材流通机制,在监管其质量、价格的同时,开辟中医药材种植、流通、销售特殊渠道。在中医药材种植方面,积极引导适合本地区的中药材种植,重点推进地道药材基地建设,保障优质药材来源;在流通方面,鼓励药材向着深加工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加快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的审批上市,简化审批程序;在销售方面,鼓励拓展网上销售渠道,完善线上交易机制,规范第三方卖家信息管理。建立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保障优质中药材向疫情暴发重点地区的运输畅通高效。

  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满足了很多人的就医需求,还避免了交叉感染。“互联网+中医药”模式在疫情防控中参与度较小,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应加快建立健全“互联网+中医药”制度。适当放宽实体医疗机构申请互联网诊疗资质或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对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服务有序分流患者做出统一部署;明确慢性病、常见病等专有概念,扩大“互联网+中医药”诊疗范围;适当放宽互联网首诊制度,由执业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开展首诊,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政策。“互联网+中医药”的落地,需要提升中医药文化自信,加大复合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互联网中医药医疗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执业人员管理、电子处方、药品追溯、慢病管理等配套制度。

  中医药凭借其独特优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应及时、客观地公布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取得成效的最新进展,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力。在国际上进行疫情防治援助,提供中医药诊疗技术、药物的同时,做好中医药诊疗理念的翻译,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国际影响。我们要加强中医药文化自信,既要总结经验,也要寻找不足,以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治中未病先防、辨证施治的优势,加快控制疫情的速度。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