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合规药品,山东昊福药业被罚
鲁网11月12日讯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感冒清热颗粒,违规被罚,罚没款11余万元。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具的“鲁药监执法药罚〔2020〕12号”行政处罚书决定显示,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感冒清热颗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36924.35元,并处罚款73848.7元,罚没款合计110773.05元。
责任编辑:李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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