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参合农民患尿毒症 补偿提高

2012-09-21 09: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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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1日讯(记者 高太明)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日前,威海市卫生局、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参合农民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保障实施办法》,使参合农民尿毒症治疗有了制度保障。

  为切实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从9月1日起,威海市对需长期透析治疗的参合农民尿毒症患者,在定点透析机构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按照定额补助的办法,每次血液透析由新农合基金定额补助200元,每个定点机构每人每月定额补助不超过2400元。在定点透析机构进行腹膜透析的,每年给予2.88万元补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农民,其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按规定予以救助。透析治疗外的其它治疗或治疗尿毒症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农合有关政策予以补偿。

  记者获悉,患有尿毒症需要透析治疗的参合农民,首次确诊需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并自愿选择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需要透析的患者,需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建立血管通路或进行腹膜透析置管。参与新农合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有肾病科并有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资质的医疗机构。

  为发挥本地企业的优势,有效降低血液透析价格,威海市同意威高集团在三市和市区范围内选择一所符合血液透析治疗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合作对象,原医疗机构属于新农合血液透析定点机构的依然有效,原不属定点机构的经验收合格后作为定点机构。对合作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实行惠民限额收费,每次血液透析收费限额为280元,此价格包括透析器、穿刺针、透析治疗包、透析液、生理盐水、肝素等血液透析治疗所需耗材在内。除此以外,威高集团还设立参合农民透析治疗基金,配合新农合和大病救助政策为参合农民透析提供保障。威高集团透析基金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按照全年血液透析人次和腹膜透析费用折算为血液透析人次平均予以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曹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