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项目未报批,威海海大被罚款责令停止项目
近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一则威海海大医院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的行政处罚。
处罚显示,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3月5日对威海海大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威海海大医院血管造影X射线机(飞利浦DSA)项目,属医用类二类射线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3月28日告知威海海大医院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威海海大医院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威海海大医院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五十三项的规定,违法程度一般,生态环境局责令威海海大医院停止建设,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的罚款,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