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莱美整形美容医院因使用未取得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行政处罚
鲁网8月23日讯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了解到,济南莱美整形美容医院使用1名未取得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审核、核对、发药工作,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款3000.00元。
2021年7月22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济卫医罚[2021]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济南莱美整形美容医院使用1名未取得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审核、核对、发药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三)的规定。给予其罚款3000.00处罚。(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吴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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