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风寒感冒颗粒被罚十余万
鲁网9月17日讯 近日记者获悉,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风寒感冒颗粒违规被罚,合计金额达18余万元。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风寒感冒颗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其风寒感冒颗粒251盒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89966.60元。(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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