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一企业安全事故致员工烧伤 伤者未愈被指劝出院

2018-08-23 17:09: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齐鲁网济南8月23日讯 2017年10月4日下午3时许,正值中秋佳节当日,济南市平阴县玛钢厂发生配电柜爆炸,事故造成一名伤者为深三度全身烧伤面积67%,另外一名烧伤达63%,一名轻伤。

  像一场噩梦 全身被烧成黑炭球

  时隔11个月后,遭遇这场灾难的玛钢厂电焊工刘洪军仍然记忆犹新。“当时,只听嘭的一声,一团火扑向我们;头上身上全是火,我满地打滚,拼命地挣扎。几分钟后,经过同事的奋力扑救,我全身已烧成黑炭球,空气中并散发着烤焦的味道”,刘洪军回忆。

  随后,刘洪军用手触碰头脸等部位后发现头皮、脸皮已脱落,一不小心间却把脸皮撸了下来。这像一场噩梦,讲述起当时发生的情况,刘洪军至今还是惊愕不已。

  8月2日,记者来到济南市中心医院,刘洪军躺卧在床上面目全非,身体严重变形,伤处瘙痒的难以忍受;旁边,年迈的母亲轻轻地用手帮挠痒着伤处;说起儿子的伤,老人心痛欲绝。

  厂家被指暂停伤员生活费逼其出院

  事故发生后,玛钢厂第一时间将任尚刚、刘洪军、于瑞振等伤员送去了平阴县人民医院,由于伤势过重任尚刚、刘洪军和于瑞振被转至济南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

  事故发生后在其至今11个月治疗期间,玛钢厂为其伤员提供了所有治疗费用。由于伤员于瑞振等人伤势较刘洪军轻,已提早出院回家治疗,只有刘洪军一人仍医院住院治疗。

  2018年7月11日,刘洪军因被停掉了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致电玛钢厂厂长刘洪伟,刘洪伟在电话中以自己也很着急,很同情,但是管不了为由推诿塞责,并劝说刘洪军如果没什么问题了,最好回家治疗。

  2018年7月28日、30日,刘洪军致电电玛钢厂劳资科科长马永,电话中马永以给公司反映为由答复刘洪军。在第二次致电中,马永态度蛮横,“你撑不住,别人怎么撑得住的?撑不住也得撑”,谢绝刘洪军。

  工伤伤员“最大的心愿是能够自理”

  记者了解到,刘洪军在玛钢厂上班已有近十年,家中妻女老小,靠刘洪军一个人赚钱养家。事故发生后,原本以前一个月4000多元的工资,厂家按照往年平均工资发放,一个月到手只有2200元左右。妻子没工作,女儿今年9岁,老母亲一直陪护在身边,经济拮据难以维持。

  针对刘洪军的病情,该不该出院的问题,8月6日记者联系到刘洪军的主治医师范大夫。据范大夫介绍,伤员属于特重烧伤,烧伤面积达60%多。目前瘢痕挛缩严重,主要集中在双手、脖子、下肢部位,对关节活动很受影响,如果保持关节活动功能,还要进行手术治疗。由于烧伤治疗是个没休止的事情,也难以恢复到跟正常人一样。治疗程度还得依照个人意愿。

  对于治疗程度,刘洪军最大的心愿是能够通过几个剩下的关键手术,恢复到能够自理。

  玛钢厂:我们都是依法处理的

   

  8月22日,记者致电济南市平阴县玛钢厂厂长刘红伟,刘红伟承认2017年10月4日发生的配电柜爆炸事故,其中一名伤员正在住院治疗,两名伤员已经出院。“事故发生后,我们依法按照工伤事故已上报,同时对伤员进行了及时治疗,所有治疗费用也是按照工伤事故条例进行的,并委派两名人员给予了陪护治疗”。

  针对伤员刘洪军反映给予停止生活费,刘红伟回应都是依法履行的,没有不妥之处。对于劝其出院回家治疗事宜,刘红伟回应是出于慰问的意思,说“你要是感觉治疗的差不多了,出院回家治疗也行”。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规定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责任编辑:季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