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34项具体任务,省药监局印发2023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23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围绕“推进现代化治理,构建药品安全新格局”“优化全链条服务,塑造医药产业新动能”“坚持全方位从严,激励药监队伍担当作为”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九大提升行动,细化为34项具体任务。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工作要点》提出开展防疫保安康专项提升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重点领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行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共涉及21项具体任务。如:加强防疫药械监管,对应急批准扩产、委托生产和长期停产、近期复产等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服务保产保供,指导企业做好扩产增能和供应储备;推行检查标准化,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药品检查工作程序,探索建立药械化检查工作的山东标准;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基层监管能力、技术支撑能力等。
围绕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提出开展国家重大战略服务提升行动和企业服务提升行动,共涉及6项具体任务。其中,企业服务提升行动包括优化审评审批、推行精细服务两项。在优化审评审批方面,明确探索实施第二类医疗器械分路审评、集中审评和精审速评,推行一次检查、多项覆盖,实施合并检查、豁免检查、检查结果互认等工作。在推行精细服务方面,明确实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创新产品三清单服务,实行“一企一策”“一品一策”“一事一议”,加快创新产品上市和重大项目落地;统一审评审批、注册检验等标准尺度;鼓励支持各地园区设立创新服务站;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围绕药监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提出开展政治能力提升行动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共涉及7项具体工作,包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理论学习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评价标准体系;扎实开展“四心药监·人民卫士”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深入推进清廉药监建设,加强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