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家标准10月1日正式实施 禁售除烟草口味的电子烟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的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要求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标准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
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电子烟国家标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是为了给电子烟生产企业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以便其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今年3月11日制定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以后电子烟行业告别了野蛮生长年代并将逐步走向正轨。
责任编辑:吴英兰
新闻关键词: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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