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4月1日起实施
鲁网3月16日讯(记者 吴英兰 通讯员 赵洪涛) 3月1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省药监局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这是继国家药监局《实施意见》发布之后,首个出台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省份。
目前,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已经达到385万亩,共有中药生产企业202家,专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30家,中药品种2132个。从中药产品看,已从丸、散、膏、丹等传统剂型发展到现在的滴丸、片剂、胶囊、颗粒剂等40多种剂型,培育形成了阿胶、稳心颗粒、心可舒片、天丹通络片等一批全国知名品种。3月2日,国家药监局正式批准了我省宣肺败毒颗粒上市,为新冠肺炎治疗提供了更多选择。
“药材好,药才好”,再度提升中药质量,就要实施源头治理,《措施》中指出,坚持问题导向,抢抓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机遇,借助我省农业产业优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机制,从中药材种植的田间地头开始,以标准化、规模化为突破口,聚焦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不断叫响“品质鲁药”道地中药材。
在监管上打破原有思路,聚焦破解中药饮片不强的“病根”,吸收企业、协会、专家等社会各界多方面的意见建议,集中“把脉会诊”“对症下药”,解决了中药饮片在建设基地、委托生产、趁鲜切制试点、仓储面积等方面的政策限制,为产业发展带来多项政策红利。《措施》将专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与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进行区分,将开办专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仓储面积由10000平方米调整为3000平方米,这一政策降低了对企业的仓储要求,将有利于我省中药饮片流通行业的发展。
如何把守正创新、质量安全贯穿监管全过程?《措施》提出,一方面,鼓励探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的研发创新、品种培育、品种保护,推动中药企业“敢创新、会创新、能创新”;另一方面,持续加大中药监管力度,改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我省在中药检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慧监管等方面的能力。比如,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快建设全省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平台,鼓励生产和使用小包装赋码中药饮片,实现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为中药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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