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廉政底线 山东药监发布“五条禁令”
鲁网12月29日讯(记者 吴英兰) 近日,省药监局党组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药监铁军、树立药监形象,正式制定印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五条禁令》,并公开了投诉举报方式,明确要求做到“五个严禁”。
“《五条禁令》虽然只有短短5条188个字,但言简意赅,每一条都围绕履行职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设置。”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五条禁令》具体内容外,上级有关廉政、作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也必须遵守。
据悉,《五条禁令》适用范围是省局机关、各检查分局和各直属单位,范围涵盖从事药品监管、检验监测、执法办案等各方面。从具体内容看:一是廉洁从政方面。主要涉及2条,分别是第一条严禁私自会见监管服务对象,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第五条严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为本人及特定关系人谋求不正当利益。二是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涉及3条,分别是第二条严禁高高在上、简单粗暴、故意刁难,把服务当权力;第三条严禁玩忽职守、监管不严、放纵姑息,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危险之中;第四条严禁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工作断档。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以“五条禁令”为标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严守廉政底线,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药监形象。
附: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五条禁令
一、严禁私自会见监管服务对象,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二、严禁高高在上、简单粗暴、故意刁难、滥用权力。
三、严禁玩忽职守、监管不严、放纵姑息,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危险之中。
四、严禁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工作断档。
五、严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为本人及特定关系人谋求不正当利益。
对违反以上禁令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如有发现违反《五条禁令》的,请将线索提供给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或写信给局长信箱(yt@shandong.cn),我们将依法依规组织查处。下步,我们将出台相关细则,请大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