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填写病例,未告知患者流程签署知情书 德州5家医院接连被罚

2019-11-21 12:3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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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德州市5家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与使用麻醉药品患者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等原因被处罚。 

  其中,德州康复医院因未获得处方权的助理医师独立为患者开具处方和未设置专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的处分。 

  齐河县人民医院和齐河县中医院因未与使用麻醉药品患者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条款,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处分。 

  德州市陵城区中医院以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均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条例,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处分。另外,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因聘用非卫人员曹某某从事医学检验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以及遵照《山东省卫生计生裁量基准》第四条,另处以罚款处分。 

责任编辑:曹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