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失聪学生凭检测可免外语听力考试

2012-12-05 09:35: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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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尹萍)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听力残疾学生凭借检测证明,在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可免外语听力考试。

  据了解,外语听力免试的具体条件为,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中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凭设区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经审查合格,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可免试。而免外语听力考试学生的外语成绩将按“学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换算得来。

  按照规定,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考试要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办法可由各市教育局确定。经审查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考资格的学生名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原则上在学生所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每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开始前,各市教育局还要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考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把相关名单提供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于组织考试、审核成绩。

责任编辑:曹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