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拟设百亿急救医疗基金

2012-11-27 00:00:00 来源:财新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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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昝馨)一年前,河北省安国市一名车祸受伤的流浪女,因无力承担急救费用,被医院简单包扎丢弃后死亡。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因费用问题错过救治甚至失去生命的患者,使政府和医院都饱受“见死不救”谴责。

  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一份围绕建立急救医疗救助制度的调研报告已于近日提交国务院医改办,相关领导已确定推行,只待具体方案出台。初步估算,该基金规模或可达数百亿元。

  报告针对急救医疗救助提出若干政策建议,包括设立急救医疗救助基金,选定急救定点医院,及时救治急诊患者.为了保障医院在救助急诊患者时无后顾之忧,急救医疗保障基金或采用部分预付的方式。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次拟设立的急救医疗救助基金,救助的主要对象是经济较贫困人群。而经济状况较好的患者,如果无法及时缴费,也可在基金的保障下先接受治疗,再由医保基金或个人付费。

  “我们现有的救助‘救贫’不‘救急’,许多患者因为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失去了救治的机会。”长期呼吁建立急救医疗救助的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项目部主任刘远立说,在国外,急救医疗都被视作基本保障,基金来源也以政府出资为主,社会出资为辅。“政府应该加紧把急救医疗纳入基本保障。”

  对于如何保障急救医保基金用于最需救助的患者,刘远立提出,政府有关部门需设立严格救助标准,并建立配套信息系统,所有获得急救医疗救助的患者及其家庭,财务状况需对政府公开,接受严格监管。急救定点医院也要接受严格审查,如发现骗取保障基金,将以重金罚款,“既要保障基金安全,也要加强个人责任。”

责任编辑:曹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