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多种支付方式减轻患者负担

2012-10-24 13: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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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4日讯(记者 高太明)近年来,潍坊在寿光、青州等市实施“三位一体”支付方式改革,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相辅相成,在降低住院率和次均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施门诊加住院“捆绑式”总额预付,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积极性。将门诊和住院费用一起打包,根据各医疗机构覆盖人口、业务范围、上年实际新农合基金支出、执业医师数和实际开放床位数等指标计算确定各医疗机构的预付总额。各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补偿方案实施即时报销,超出预付总额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按照一定标准补助给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和住院费用“捆绑式”打包,有效防止了门诊转住院问题,提高了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的自觉性。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定额,实现了对基金支出全过程的实时控制。

    二是总额预付框架内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在总额预付框架内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筛选30种大病纳入单病种定额付费范围。根据基线调查、医疗费用统计分析、医保支付标准及物价变化等影响因素,科学确定单病种定额标准,制定了《新农合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及其相关规定,使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参合病人以单病种形式收入院的,只须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即可,无论实际收费是多少,新农合按照补助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三是特殊病种实施按床日付费和大病医疗救助,有效降低患者负担。对重症精神病实施按床日付费的管理模式,按照住院前1-3天、4-7天、7天以后分别确定收费标准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同时与民政部门一起将恶性肿瘤、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异等14类大病实施大病医疗救助,采取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民政部门对新农合未补助部分实施医疗救助,总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切实解决了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曹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