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 用人单位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2018年我国就业人口7.76亿人,多数劳动者职业生涯超过其生命周期的二分之一。工作场所接触各类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健康问题依然严重,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复杂,新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不断出现,疾病和工作压力导致的生理、心理等问题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新挑战。7月30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介绍了健康中国行动中的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相关内容。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前几十年粗放发展积累的职业病问题集中显现,职业健康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由于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低和用工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实际发病人数远高于报告病例数。此外,还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接害人数多。据抽样调查,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尚未得到根本控制,社会心理因素和不良工效学因素所致精神疾患和肌肉骨骼损伤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突出,职业健康工作面临多重压力。为应对这一问题,2019年7月1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吴宗之介绍,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劳动者个人行动,主要包括: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强化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加强劳动过程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自觉、正确地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暑降温措施;除了企业职工外,加强长时间伏案低头工作或长期前倾坐姿人员、教师、交通警察、医生、护士、驾驶员等特殊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等7个方面。
二是用人单位行动,主要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建立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等7个方面。
三是政府行动,主要包括:研究修订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研发、推广有利于职业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加大保障力度;改进信息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 “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拓宽丰富职业健康范围,积极研究将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营造职业健康文化等7个方面。政府行动涉及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医保、工会、妇联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
吴宗之最后强调,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和职业病诊断治疗为中心,加快转变到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上来,不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的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个人的健康保护意识,政府和社会持续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